Friday, January 27, 2006

十大中文金曲不應是最後一屆

十大中文金曲不應是最後一屆
2006年1月27日

【明報專訊】《十大中文金曲》會否是最後一屆,筆者早在本欄談過。港台稱必定會繼續舉行,筆者也相信。

每年的《十大中文金曲頒獎禮》所用的不是公帑,是跟慈善團體如公益金合辦的。慈善團體負責頒獎禮的製作費,門券收入扣除開支,會悉數捐給團體。

所以,虛耗公帑這說法是不成立的,繼續講是罔顧事實。

如說舉辦這類活動是重複商營電台的節目,做來多餘,說這話的,對大眾傳播有多大認識,筆者不知。

流行樂壇有商業成分,但也是大眾文化一部分。作為公營廣播機構,對大眾文化作推廣、監察,並頒獎鼓勵這通俗文化工作者,何罪之有﹖認為這類活動只宜由商營電台主辦的人,說穿了是戴了有色眼鏡看樂壇頒獎禮,認定了這是商業活動。

不做與商營電台重複的節目,是傻人說傻話,是可笑的。商營電台也有播政府宣傳聲帶,有請政府高官接受訪問,也有詳盡的新聞、交通、天氣,港台是否全部不應該做﹖兩間商營電台的財經節目都有不少廣告贊助,那港台更不應講財經啦﹗

筆者談過,流行音樂節目雖然不似以前般受歡迎,仍然較能吸引不愛聽時事資訊的青少年。

政府要推動與青少年有關的政策,如教改、提升愛國愛港的情操,平時不吸納這些聽眾,到時他們會來聽嗎﹖是否要花大筆錢去向商業電台買時間呢﹖

全時事資訊無娛樂節目的港台,就是大家理想中的公共廣播﹖

郭繾澂

2 Comments:

At 28/1/06 1:11 AM, 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今早在 Yahoo! 看到這個標題,幾乎以為我的 Blog 被人 Quote 左添 ... :P (說笑罷了,不過這位作者文筆一向寫得不錯的)

 
At 28/1/06 2:06 AM, Blogger 羊咩咩 said...

這位作者專門在明報娛樂版寫評論的。在耳濡目染的娛樂新聞中,他的評論內容比較中肯,跟某些炒作或斷章取義的報導起了平衡的作用。

 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